下个学年,山东省高校的学生公寓收费将有新的规定。山东省物价局30日公布《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》,规定每间学生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,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,配备床、桌、椅(凳)、橱柜、供暖设施以及电风扇等;同时,学生公寓收费按照宿舍条件分为四档,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1200元。
山东省物价局表示,此管理办法自201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,适用于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、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。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为:每间公寓住宿不超过6人,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,每人配备床、桌、椅(凳)、橱柜等;每室配备电风扇、供暖设施;楼层设有公共卫生间、盥洗室等设施;满足消防等安全要求;有健全的安保、卫生、服务等管理制度,有专人管理。
对于学生公寓的收费,按照公寓条件的不同分为4个类别,按照人均建筑面积和设施的不同,分为ABCD四档,每档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位学生每年600、800、1000和1200元。
省物价局要求,社会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,由学校统一管理,统一收费。学校租用费用标准由学校和投资方协商确定,租用标准高于住宿费标准部分由学校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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